2019年3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了180件物业企业失信行为,并记入企业不良信息记录。这是北京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后,首次公布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本次记入物业企业不良信息的主要问题包括: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普通地下室违规使用、未履行装修垃圾管理职责、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以上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均给予涉事企业行政处罚或处理,不良信息将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定期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和信用信息情况,持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有序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特别是针对居民热线投诉、媒体曝光的物业管理类突出问题,北京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凡是不按要求整改、不及时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在管项目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标准或合同约定的,一经查处将作为不良记录列入企业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