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家协的消息:商务部等制定的《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出台,其中《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标准(试行)》明确了16种做家政服务员不合格的情形。
据悉,家政服务员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员。
根据服务对象和接触方式的特点,将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按严格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家政服务员、居家家政服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和母婴照护服务员四个等级,不同类型的家政服务员适用不同的体检标准。
一般家政是指不直接接触食品或人体的家政服务。居家家政是指直接接触食品或人体,提供烹饪、生活照料(不包括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服务。养老照护是指直接接触食品或人体,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护服务。母婴照护是指直接接触食品或人体,以孕产妇、婴幼儿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护服务。
家政服务员按照《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项目(试行)》列明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家政服务员应再次进行体检。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要求额外增加体检项目的,应与家政服务员协商一致,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
家政服务企业负责组织、督促家政服务员定期接受体检。家政服务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医疗机构要按照《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标准(试行)》和《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项目(试行)》开展体检工作,保证体检质量,出具体检报告。商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家政服务业管理和促进职能。卫生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消费者或其家庭成员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提醒家政服务员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消费者或其家庭成员故意隐瞒病史,给家政服务员或家政服务企业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http://jz.mo fcom.gov.cn/jzjc/notice)进行对接,按规定将体检结果上传至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企业经家政服务员授权,可通过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查验家政服务员的体检结论。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等要加强对家政服务员个人信息安全的管理和保护,履行好信息安全管理职责,不得非法采集、存储、使用或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
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严重心肺系统疾病,不合格。
第二条 血压经药物控制后超出下列范围,不合格:收缩压大于160mmHg,或舒张压大于100mmHg。
第三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四条 传染性结核病,不合格。
第五条 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等急性肠道传染病,不合格。
第六条 甲型、戊型肝炎,不合格。
第七条 淋病、梅毒,不合格。
第八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九条 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等妇科疾病,居家家政、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条 重症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居家家政、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条 单色识别能力异常,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二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三条 嗅觉丧失,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四条 严重骨关节疾病影响功能,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五条 幽门螺杆菌感染,母婴照护类不合格。
第十六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