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促进实现企业信用建设提质增效有重大现实意义。就社会信用体系与企业信用建设,我提出以下四点思考。
一、社会信用体系在企业信用建设中发挥依法规范的管理作用
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及到信用的内容比较广泛,触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进出口管理、投资、消费、纳税、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等等。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对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
例如,《食品安全法》要求管理部门建立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实施分类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已将食品安全等列入随机抽查清单,并对风险等级为B、C、D级的实施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在审查出口许可将企业的信用记录作为考虑因素,并将违规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海关已实施了信用分类管理,对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20%以下,对失信企业的则80%以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核准或备案,违法行为将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连通46个部门和所有的省区市,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从多年来的实际情况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法律为基础,逐步规范了企业的信用行为,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基础设施,实施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失信惩戒,对企业信用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与培育、引领与规范的管理作用。十四五时期,信用体系与法律体系将更加紧密结合,为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有力支撑。
二、社会信用体系在企业信用纠纷中发挥调节治理与引领合规的作用
从国内外经验看,企业信用管理的重点与难点之一是企业信用纠纷。企业信用纠纷涉及内容较广,一般与诚信、合规、履约相关,是企业经营常见现象。我国企业信用纠纷增量趋势不容乐观,一方面形成理不清的三角债,另一方面形成互不信任的社会关系,不及时治理不仅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甚至会牵连很多家庭。
我国企业信用纠纷有3个主要特点:第一,多发生在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之间,在个体工商户中更为普遍;近些年在供应链上的增长也比较快;在一些管理不规范、对信用重视不够的大中型企业也时有发生;第二,纠纷涉及广义信用内容,有的与经济交易有关,涉及债权债务;有的与合规有关,涉及行业规则、声誉与形象;第三,一般不具备法律立案条件,缺乏合同与记录等基本证据。目前的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完全的从熟人社会进入到陌生人社会,企业交易习惯与管理水平进步缓慢。在广大的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很多企业和商户的经济活动仍然还在熟人社会范畴里,不习惯、不重视、不擅长用正式的合同和记录,经常就是常客、熟客之间的口头约定。情况好一点的,会找个证人,很多就是在茶桌、牌桌、酒桌“三桌口头证”。
我国企业信用纠纷频发、普遍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普遍缺乏信用管理,缺乏规范的流程与具体措施,大部分事情都是时间久了大家谁都说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了;二是法律立案门槛比较高、程序较多、时间较长,有些法律条款和规定过于原则化,在实践中很难操作,使得企业的法律成本较高,中小企业负担不起;三是受中国传统文化以和为贵的熏陶与影响,很多企业不愿意提起法律诉讼,认为上法院就会撕破脸,不到万不得已不走法律程序,希望能调节与说和。
实践说明,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与强制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还需要信用治理与道德约束。近些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为广大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与信用记录,帮助企业实施信用调查,为纠纷双方制定解决方案;通过诚信万里行、信用进企业、树立诚信典型、创建信用城市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唤起与提升了企业的信用意识,激发了企业自主守信的内在动力,在引导企业诚信、合规、履约的同时,逐步改进“三桌谈生意”的习惯,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这些方式与措施容易被企业接受,符合企业解决问题的基本诉求,可以促使纠纷双方寻找平衡,达到解决问题、实现社会治理的效果。
两线理论认为,法律是底线,大多数人不会违法,不会轻易触碰底线;道德是高线,不是每个人都能完全达到道德标准要求的;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即在不违反法律也不能完全达到道德要求之间,人们应该怎么做?社会治理应该怎么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就是在法律强制约束与道德标准约束之间创建一系列的规则约束,使得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可执行化、具体化。
在社会治理中,法律、信用、道德的关系,好比盖房子,法律是基石,信用是钢筋水泥,道德是图纸。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信用体系的地位应与法律体系、道德体系一起成为社会发展的三大约束力与支撑力。进一步深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信用价值培育、发展与实现,并提供社会福利
以企业交易事件进展为例,社会信用体系为企业在事件前建立信用档案,实施事前信用承诺;在事件中,对遵守规则的情况进行信用记录、跟踪与调查;根据信用记录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合规、有失信风险的进行预警、提示、信息公开与处罚;在事件到期时,记录结果,纳入信用档案,更新信用分级分类,开展信用修复;在全过程中,推荐、引导、搭建各种各类“信易+”信用价值应用场景。
从上述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信用体系在企业信用活动中的四个基本作用:第一,约束企业信用行为,提升企业信用价值,净化社会信用环境。第二,提供社会化的、规模化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降低信息不对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效率。第三,搭建信用服务基础设施,发展公共信用与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促进形成惠民便企的产品与服务,提升整个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第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用信用手段优化了行政管理流程,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
三维信用理论认为,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信用资本由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三维构成。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起了一套引导与培育、记录与评价、应用与监督、奖惩与服务的管理体系,整个社会与市场可以依靠社会信用体系为不同信用水平的企业提供不同层级的服务,使得每一个企业都能按照自己的信用价值去获得社会的资源配置和发展机会。在信用经济中,信用逐步从抽象的道德理念转化为有价值、可量化、能兑现的人文资本,社会与市场既按传统的真实资本配置资源,又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以前必须靠实物与金钱,现在 “不以出身论英雄”,每一个企业都能积累和提升自己的信用资本,并以此公开、公平地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信用作为新的资源配置的要素,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因此,我建议,十四五时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应该为社会、为企业信用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福利,建设重点与趋势可考虑朝着完善制度、基础设施、信用监管、市场与服务等四大方向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可包括:1.建立健全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管理体系;2.形成较为完善的多主体、多元化、多层次的评估与量化信用价值的服务体系;3.搭建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两有结合”按信用价值高低公平配置社会资源的分配体系;4.创新推出系列制度与措施并形成成熟的监管体系,为治理与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提供公共服务。
四、企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大有可为
面对新的形势与政策要求,企业如何把握机遇、提升企业信用资本、实现企业信用价值?我有六条具体建议:
第一,加强学习,主要是高层管理人员,了解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监管内容及发展趋势,加快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第二,完善企业管理,在管理层面设立信用管理委员会,制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协调内外信用事务,加强与信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维护与提升企业信用形象。
第三,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可考虑设置信用管理师岗位。企业信用管理师是国内外共认的职业。2020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信用管理师职业被列入社会需要职业。
第四,有一定条件的企业可考虑聘请外部专家作为企业信用管理顾问,就像聘请法律顾问一样,在信用经济时代、在信用监管新形势下,聘请信用管理顾问是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的必要举措。
第五,协会、商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可考虑建立信用服务工作组、统一聘请信用专家与专业人士,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信用管理成本,提升信用水平。在此,呼吁民政部门给协会等行业组织一些支持与扶持的政策。
第六,大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可多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国家、为地方出谋划策、出钱出力,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企业应得的收益。每一个为社会做过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都值得尊敬,社会会用自己的方式记住你们。